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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 · 史志典章

文史通义(章学诚「六经皆史」与方志学理论,史学观必)

知识库_史-史评_02-文史通义
内容提要用户问“为什么说‘六经皆史’?《周易》一部占筮之书,怎么也是史?”时;用户想了解章学诚“史意”与刘知几“史法”之辨时;用户编修方志、村志、家谱或企业史,需要方志体例(志、掌故、文徵三分)与取材存疑之法时;用户辨析“撰述/记注”“圆而神/方以智”等史学术语,或对比《文史通义》各整理本文字异同与篇章取舍时。不适用于: 占卜命理风水等术数结论、具体朝代纪事考证、特定人物履历核实、现代史学方法论的一般问答。
底本文史通义(清·章学诚;殆知阁网络整理本 daizhige.org,待抽校)
栏目层简体通行本(据繁体网络整理本转写,单层无注)
篇章卷一内篇一(易教上、书教下)、卷六外篇一(方志立三书议)、卷七外篇二(永清县志前志列传序例)
六经皆史、史意史法、方志三书、撰述记注、阙访存疑、章学诚

R — 原文精要

「六经皆史也。古人不著书,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,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。」
— 卷一首篇《易教上》。
「撰述欲其圆而神,记注欲其方以智也。」
— 卷一《书教下》。
「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,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,仿《文选》、《文苑》之体而作文徵。三书相辅而行,阙一不可;合而为一,尤不可也。」
— 卷六外篇一《方志立三书议》。
「古无私门之著述,六经皆史也。」
— 卷六外篇一《方志立三书议》。
「史之为道也,文士雅言,与胥吏薄牍,皆不可用;然舍是二者,则无所以为史矣。」
— 卷六外篇一《方志立三书议》。
「志乘为一县之书,即古者一国之史也。」——卷六外篇一《永清县志前志列传序例》。 (以上引文与底本《知识基石\04-集\文史通义.txt》(殆知阁整理本)逐字一致;底本为繁体网络整理本、待抽校,个别虚字异文未及。)
— 文史通义
(以上引文逐条回查直引底本,全部命中;底本路径与篇卷见原『原文出处』段与『引文台账』。本段于 2026-10-06 R/A1 全量补齐批由『原文出处』转正,并逐条收紧「」纪律:凡节名、术语、转述一律改用引号,带省略号的缩引已拆开或改为全句。)
— 文史通义

A1 — 典籍内证

"六经皆史"之纲自记:底本开篇《易教上》「六经皆史也。古人不著书,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,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。」
— 本卡核心命题由本书首篇首句自道,不待外证。
同书互见(再申其说):《方志立三书议》「古无私门之著述,六经皆史也。」
— 同一命题在本书内两见,可证其为全书一贯之纲,非孤文单证。
撰述与记注之别自记:《书教下》「撰述欲其圆而神,记注欲其方以智也。」
— "圆神/方智"对举出于本书自身,即本卡"撰述记注之别"条之据。
方志三书之体自记:《方志立三书议》「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,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,仿《文选》、《文苑》之体而作文徵。三书相辅而行,阙一不可;合而为一,尤不可也。」
— 志、掌故、文徵三书之目与相须之理皆本书自定。
史之为道自记:同篇「史之为道也,文士雅言,与胥吏薄牍,皆不可用;然舍是二者,则无所以为史矣。」
— 两端皆不可用而又不可舍,本书自设此辨,本卡"史之为道"条即据此。
方志即国之史自记:底本「志乘为一县之书,即古者一国之史也,而世人忽之;则以家学不立,师法失传,文不雅驯,难垂典则故也。」——本卡所引为前二句,其后尚有"而世人忽之"以下数句,此处补足上下文,以见作者立论之由。
— 文史通义

版本层说明:底本为殆知阁网络整理本(简体,标"待抽校"),目录区与正文区混排,且无 【篇名】 式标记,篇卷回溯易被目录污染(如"志乘为一县之书"句所在篇,工具按标记回溯会误挂到目录"△诗赋第四"下);本卡台账所记篇次系按内容与上下文人工判定,本条据此改写篇次。(文史通义)

触发场景

核心规则

规则 · 典籍与版本

  1. 规则内容:与《史通》并称史学批评双璧,内篇论文史、外篇论方志;大梁本始行世,今通行叶瑛校注本,底本为殆知阁整理本。
  2. 触发条件:问本书性质、作者地位、与《史通》之别或版本异同时。
  3. 模型路径:shi.M3.*
  4. 失效条件:问具体史实纪事或术数问题,不涉章氏理论时。

规则 · 六经皆史

  1. 规则内容:六经皆先王政典,古人不著书、不离事言理,故六经皆史。
  2. 触发条件:问“六经皆史”何意、《周易》何以是史,或辨析“六经皆史料”与章氏原意时。
  3. 模型路径:shi.M1.*
  4. 失效条件:问具体经义训诂,或持“经书字字皆史实”曲解(转边界段纠偏)时。
  5. 原文摘录:「六经皆史也。古人不著书,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,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。」(易教上)
  6. 原文位置:文史通义.txt·卷一内篇一·易教上

规则 · 撰述记注之别

  1. 规则内容:记注藏往赅备、体有一定,德方近智;撰述知来决择、例不拘常,德圆近神,以撰述立言。
  2. 触发条件:辨析“撰述/记注”“圆而神/方以智”或评骘史书体例时。
  3. 模型路径:shi.M1.*
  4. 失效条件:问具体纪事而非体例,或已论方志三书(转“方志三书与成法”规则)时。
  5. 原文摘录:「撰述欲其圆而神,记注欲其方以智也。」(书教下)
  6. 原文位置:文史通义.txt·卷一内篇一·书教下

规则 · 别识心裁与阙访

  1. 规则内容:史贵独断之学、别识心裁,非类聚比次可比;疑而难决之事当立“阙访”存其崖略,防失实、杜请谒。
  2. 触发条件:编志遇传闻异辞、证据不足问存疑法,或问“别识心裁”与“比次”之别时。
  3. 模型路径:shi.M2.*
  4. 失效条件:证据充分可径断无需阙访,或属现代史学方法论问答(转现代史学卡)时。

规则 · 方志三书与成法

  1. 规则内容:志、掌故、文徵三书相辅、阙一不可,另有“丛谈”附稗野;志乘为一县之书即一国之史,州县立志科积记注成书。
  2. 触发条件:编方志/村志/家谱/企业史问体例分块、志乘定位或立志科时。
  3. 模型路径:shi.M4.*
  4. 失效条件:不涉志书体例而问史学理论,或生搬三书为模板(转边界段纠偏)时。
  5. 原文摘录:「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,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,仿《文选》、《文苑》之体而作文徵。三书相辅而行,阙一不可;合而为一,尤不可也。」(方志立三书议)
  6. 原文位置:文史通义.txt·卷六外篇一·方志立三书议

规则 · 史之为道

  1. 规则内容:文士雅言与胥吏薄牍皆不可用,然舍此二者无以为史;事、文、义兼备,断之以义乃成家。
  2. 触发条件:问史书取材用何文字,或史之成家需备事文义三要素时。
  3. 模型路径:shi.M2.*
  4. 失效条件:不涉取材与成家标准,问体例、版本或纪事时。
  5. 原文摘录:「史之为道也,文士雅言,与胥吏薄牍,皆不可用;然舍是二者,则无所以为史矣。」(方志立三书议)
  6. 原文位置:文史通义.txt·卷六外篇一·方志立三书议

规则集速查表

触发条件结论出处
问《文史通义》性质、与《史通》之别或版本史学批评双璧;内篇论文史外篇论方志文史通义·全书结构
问“六经皆史”或《周易》何以是史六经皆先王政典,不离事言理文史通义·易教上
辨析“撰述/记注”“圆而神/方以智”撰述圆而神、记注方以智,以撰述立言文史通义·书教下
编志遇证据不足、传闻异辞立“阙访”存崖略,防失实杜请谒文史通义·阙访义(本卡转述)
编方志/村志/家谱问体例或定位志掌故文徵三书相辅,志乘即一国之史文史通义·方志立三书议
问史书取材与成家标准事文义兼备、断之以义乃成家文史通义·方志立三书议

应用示例

边界

相关卡

引文台账

序号引文前6字所在段底本层篇校验结果
1六经皆史也原文出处1文史通义.txt(殆知阁)简体通行本·待抽校卷一内篇一·易教上与底本逐字一致
2撰述欲其圆原文出处2文史通义.txt(殆知阁)简体通行本·待抽校卷一内篇一·书教下与底本逐字一致
3仿纪传正史原文出处3文史通义.txt(殆知阁)简体通行本·待抽校卷六外篇一·方志立三书议与底本逐字一致
4古无私门之原文出处4文史通义.txt(殆知阁)简体通行本·待抽校卷六外篇一·方志立三书议与底本逐字一致
5史之为道也原文出处5文史通义.txt(殆知阁)简体通行本·待抽校卷六外篇一·方志立三书议与底本逐字一致
6志乘为一县原文出处6文史通义.txt(殆知阁)简体通行本·待抽校卷七外篇二·永清县志前志列传序例(原卡标卷六外篇一,据底本更正)与底本逐字一致

附注:卡内其余「」标注(如“六经皆史”“史”之双层,边界段“类书”“比次”等)为命题简称或术语,非整句引文,不单列登记。

审计信息

关联卡(卡首元数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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